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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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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非上市香港企業,持有香港商業登記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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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提交申請時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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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助是用作開拓內地 / 自貿協定市場
計劃模式/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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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助按1:1對等原則提供,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,而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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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內地計劃」及「自貿協定計劃」每家企業最多可獲資助合共累積為港幣40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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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獲資助項目須於24個月內完成
申請所需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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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企業之商業登記證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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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企業主要股東資料的證明文件副本(如:公司註冊處發出之周年申報表表格AR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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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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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企業年度審計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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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執行項目的當地業務單位的營業執照及證明直接投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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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內地/當地業務單位有直接投資關係的證明文件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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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紹申請企業業務/產品/服務的宣傳單張/印刷品
資助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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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社交平台發佈廣告,擺設展覽會及宣傳活動;在內地/當地的商標註冊亦可以得到資助,BUD專項基金資助項目可以說是全方位提供幫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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幫助企業在內地/當地發展品牌,例如品牌發展策略、品牌市場定位、品牌設計、品牌市場評審、品牌推廣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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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新產品設計、引進新技術、提升管理體系、自動化生產等等優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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