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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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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(持有 BR、NAR1、Form1(a) /Form (c)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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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提交申請時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,而該業務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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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
計劃模式/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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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 3:1 的配對模式,企業可獲資助上限 60 萬港元,最多6個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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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須以現金投入不少於核准項目總成本四分之一的資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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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項目一般應在12個月內完成。
申請所需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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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登記證副本、商業登記署表格 1(a) 或公司註冊處 (表格NAR1) 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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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顧問的商業登記證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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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質業務運作證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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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價單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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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副本
資助涵蓋的科技/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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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數據及雲端分析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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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資訊模型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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診所管理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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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絡安全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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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管理及流動存取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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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庫存管理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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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採購管理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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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隊管理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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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管理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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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安排及輪候管理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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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資源規劃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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擴增實境技術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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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位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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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管理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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銷售點管理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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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速回應管理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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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時生產追蹤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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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企業符合生產標準的方案
更多科技券的資訊:
https://www.itf.gov.hk/l-tc/TVP.as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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